压力容器如何办理使用证,至于具体的申请手续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里面的第十三条有详细的表格格式和说明。附:第十三条内容:“第十三条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要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3、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4、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6、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根据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6.1规定,“压力容器的使用企业,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要求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每一台都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标志放置位置一定要符合有关规定”。